招生热线:0315-3273119 / 18803159698

唐山市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唐山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学校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知识
    分享到: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2020-04-23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网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使用领取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规范要求。

     

    6对怕潮、怕晒(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

     

    8物品堆放要整齐、牢固防倾倒,易于滚动的物品必须用垫脚固定。

     

    本文链接地址:http://hbts.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409655.Html

    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